返回 批复(对管辖权下移请示案件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诉被告×××(案由)纠纷一案

管辖权下移请示的批复

(××××)×××字第××号

××××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写明批复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同意管辖权下移的,写:

“同意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交××××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不同意管辖权下移的,写:

“因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管辖权下移“确有必要”情形,不同意将该案交××××人民法院审理。”

此复。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批复由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用。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