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因发生管辖权争议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样式一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因发生管辖权争议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用)


(××××)××民立他字第××号



(仅写明报请法院受理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与××××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形成管辖权争议,两地法院协商未果。××××人民法院(争议报请法院名称)以《……(报请材料名称)》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阐述指定管辖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不需要撤销下级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写:

“一、指定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由××人民法院(被指定法院名称)管辖;

二、请××××人民法院自接到本裁定之日起日内将×××诉×××……(案由)纠纷一案全部卷宗材料及诉讼费移送××××人民法院(被指定法院名称)。”

第二、需要撤销下级法院裁定和判决的,则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字第××号民事裁定(判决);

二、指定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由××××人民法院(被指定法院名称)管辖;

三、××××人民法院自接到本裁定之日起日内,将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纠纷一案全部卷宗材料及诉讼费移送××人民法院(被指定法院名称)。”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制订,供两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用。

2、本裁定书样式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部分含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部分由首部、管辖争议情况、事实、理由和裁定结论等五部分组成。落款含署名和日期。

3、正文

(一)、首部。首部包括管辖权争议法院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审查经过。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尤其是当事人的住所地。住所地在很多案件中对于确定案件管辖权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当事人为个人的,基本情况处采用“……,住……。”的表述方式;当事人为法人的,基本情况处采用“……。住所地:……”的表述方式。

2、管辖权争议法院名称

因指定管辖案件的来源是两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并向共同上一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应在首部首先写明形成争议的两地法院的名称。该法院名称系首次出现在裁判书中,因此应采用法院名称的全称,便于明确两地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

3、案件来源

民事诉讼法要求报请指定管辖的前提条件是两地法院协商解决不了案件管辖权问题,因此协商是报请指定管辖的前提条件,未经协商不得报请指定管辖。协商解决不了包括两地法院表明均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或均不具有管辖权,也包括一地法院向另一地法院发协商函,但另一地法院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案件。

4、审查经过

写明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对于管辖权争议的审查经过,包括组成合议庭、经过哪些特殊程序的情况。

(二)、管辖争议情况。管辖争议情况包括起诉和受理、管辖权异议审查、案件实体审理情况。

1、起诉和受理

写明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和两地法院受理情况,注意应写明起诉的案由、诉讼请求和两地法院分别立案的具体日期。

2、管辖权异议审查

写明两地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以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情况、

如果有当事人对一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应同时写明管辖权异议二审审查情况,写明裁定是否已经生效。

3、案件实体审理情况

如果某地(或两地)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虽然提出管辖权异议,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已经生效,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应写明实体审理的进展情况,相关法院是否已经做出实体判决,判决是否生效,是否存在抢判等情况。

(三)事实

写明引起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引起管辖权争议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两地法院均查明的事实,可直接引用,两地法院对事实部分的认定不一致的,共同上级法院可采取组织当事人听证、请两地法院汇报情况等措施查明后,列在文书中。

(四)理由

写明共同上级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归属的分析意见。

(五)裁定结论

裁定结论包括两部分,一是根据法院审查情况和研究结果,做出指定某地法院管辖的裁定结论。二是撤销与指定管辖裁定相冲突的判决和裁定。既包括管辖权异议审查的裁定,也包括对案件实体审理的判决。在形成管辖权争议期间,如果某一法院明知已经形成管辖权争议,但没有依法律规定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而是自行抢先做出实体判决,则属于抢判行为,依法应予撤销。如果某一法院并不知道已经形成管辖权争议,其做出的实体判决不属于抢判行为,不应在本裁定中撤销。如果两地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已作出的判决、裁定与指定管辖裁定并不冲突,则第二项裁定结论可不列出。

相冲突的判决、裁定是指如下情况:例如,A地法院与B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均主张对某案件的管辖权,共同上级法院指定A地法院管辖,则B地法院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或者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生效判决均与指定管辖裁定相冲突,应予撤销。相冲突的判决是指B地法院如果已经对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并做出生效判决,也应予以撤销。

4、上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管辖争议时,发现管辖不当,下级人民法院已经抢先作出实体判决时,需撤销抢先作出的实体判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为可上诉裁定,本样式不属于上述三种裁定,因此属于不可上诉裁定,人民法院一经做出,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样式二】

样式二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因发生管辖权争议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用)

(××××)××民指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地)

……(写明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地)

争议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写明形成管辖权争议的对方法院的名称)××××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纠纷(案由)一案,与×××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纠纷(案由)一案形成管辖权争议。两地法院经协商对案件管辖权未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写明报请法院名称)于××××年××月××日,以××号请示(写明报请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案号)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请示进行了审查(写明是否组织当事人听证、是否听取管辖争议法院汇报情况、是否经审委会讨论研究),现已审查终结。

×××以×××为被告,以……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写明当事人名称、案由、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写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请求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及处理情况、如有二审程序须将法院二审处理情况也写明)。

×××以×××为被告,以……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写明当事人名称、案由、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写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请求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及处理情况、如有二审程序须将法院二审处理情况也写明)。

……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的进展情况(写明两地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的进展情况、是否作出实体判决和判决时间、效力)。

……案件管辖权争议的事实(写明法院已查明的当事人双方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人民法院认为:……(写明报请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权问题的意见)

××××人民法院认为:……(如果争议法院也提交关于管辖权的意见,一并在此处写明意见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本院对于案件管辖权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款),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定××××人民法院审理。

二、撤销×××人民法院做出的××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此处需撤销的裁判文书包括在形成管辖权争议之后、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两地法院抢判做出的判决、裁定。如果不存在抢判情况,则无此部分内容)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制订,供两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用。

2、本裁定书样式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部分含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部分由首部、管辖争议情况、事实、理由和裁定结论等五部分组成。落款含署名和日期。

3、正文

(一)、首部。首部包括管辖权争议法院名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审查经过。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尤其是当事人的住所地。住所地在很多案件中对于确定案件管辖权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当事人为个人的,基本情况处采用“……,住……。”的表述方式;当事人为法人的,基本情况处采用“……。住所地:……”的表述方式。

2、管辖权争议法院名称

因指定管辖案件的来源是两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并向共同上一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应在首部首先写明形成争议的两地法院的名称。该法院名称系首次出现在裁判书中,因此应采用法院名称的全称,便于明确两地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

3、案件来源

民事诉讼法要求报请指定管辖的前提条件是两地法院协商解决不了案件管辖权问题,因此协商是报请指定管辖的前提条件,未经协商不得报请指定管辖。协商解决不了包括两地法院表明均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或均不具有管辖权,也包括一地法院向另一地法院发协商函,但另一地法院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案件。

4、审查经过

写明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对于管辖权争议的审查经过,包括组成合议庭、经过哪些特殊程序的情况。

(二)、管辖争议情况。管辖争议情况包括起诉和受理、管辖权异议审查、案件实体审理情况。

1、起诉和受理

写明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和两地法院受理情况,注意应写明起诉的案由、诉讼请求和两地法院分别立案的具体日期。

2、管辖权异议审查

写明两地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以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情况、如果有当事人对一审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应同时写明管辖权异议二审审查情况,写明裁定是否已经生效。

3、案件实体审理情况

如果某地(或两地)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虽然提出管辖权异议,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已经生效,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应写明实体审理的进展情况,相关法院是否已经做出实体判决,判决是否生效,是否存在抢判等情况。

(三)事实

写明引起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引起管辖权争议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两地法院均查明的事实,可直接引用,两地法院对事实部分的认定不一致的,共同上级法院可采取组织当事人听证、请两地法院汇报情况等措施查明后,列在文书中。

(四)理由

写明共同上级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归属的分析意见。

(五)裁定结论

裁定结论包括两部分,一是根据法院审查情况和研究结果,做出指定某地法院管辖的裁定结论。二是撤销与指定管辖裁定相冲突的判决和裁定。既包括管辖权异议审查的裁定,也包括对案件实体审理的判决。在形成管辖权争议期间,如果某一法院明知已经形成管辖权争议,但没有依法律规定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而是自行抢先做出实体判决,则属于抢判行为,依法应予撤销。如果某一法院并不知道已经形成管辖权争议,其做出的实体判决不属于抢判行为,不应在本裁定中撤销。如果两地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已作出的判决、裁定与指定管辖裁定并不冲突,则第二项裁定结论可不列出。

相冲突的判决、裁定是指如下情况:例如,A地法院与B地法院形成管辖权争议,均主张对某案件的管辖权,共同上级法院指定A地法院管辖,则B地法院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或者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生效判决均与指定管辖裁定相冲突,应予撤销。相冲突的判决是指B地法院如果已经对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并做出生效判决,也应予以撤销。

4、上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管辖争议时,发现管辖不当,下级人民法院已经抢先作出实体判决时,需撤销抢先作出的实体判决。

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为可上诉裁定,本样式不属于上述三种裁定,因此属于不可上诉裁定,人民法院一经做出,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