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概述】

()基本知识

1、什么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在依法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之前,基于某种原因向复议机关撤回复议请求的书面申请。

2、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

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

先写明案由和申请复议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回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

致送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范文】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___一案,于__年__月_日向___申请复议,现

请求撤回复议申请。其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复议机关的名称

申请人:

                                                                                   

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