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抗诉申请书
【概述】

(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抗诉请求书?

抗诉请求书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法律文书。

2.抗诉请求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抗诉请求书”。

②请求人基本情况:请求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请求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

写明请求抗诉的起因,即针对什么进行抗诉。其次写明请求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抗诉请求事项。

3)尾部

写明致送人民检察院的全称,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抗诉请求书的具体时间。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杭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范文】

抗诉请求书

请求人:

被告人          一案,法院于                           日以         号文第一审判决被告人         。我不服该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8条之规定,请求你院向         法院提出抗诉。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