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支付令申请书?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
那么,支付令申请书即是指以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限期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电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支付令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支付令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
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请求事项
一般写为: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 (空格处
写明要钱款或有价证券的数额)。
(3)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主要是陈述为何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简要阐述背景事实,如存在借款合同,借款已经到期,债务人不予清偿等等。
(4)尾部及附项
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