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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赡养协议

  甲方:李某某、张某某

  乙方:张某某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其所有的位于某某市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的房屋(该房屋共三层半,尚未取得房产证,北至汽车路,东至滴水弄,南至自有空坛外田,西至吴某某宅)一幢,占地约60余平方米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保证不将房屋用于违法事项,并同时保证对甲方负有赡养义务。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由乙方以自己名义办理房产证。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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