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债交易纠纷 主编

国债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卖、转让已经发行的国债。国债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一般在各大银行出售,记账式国债一般是在证券公司发行,发行之后可以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鉴于证券交易合同纠纷的重要性和典型性,《规定》将“证券交易合同纠纷”确定为第三级案由,并根据《证券法》对证券分类的规定,在“证券交易合同纠纷”项下列出了4个第四级案由。同时应当注意到,这次案由修改与2008年《规定》相比,没有将“证券衍生品种交易纠纷”纳人,而是将其修改为“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列为单独的第三级案由以强调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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